
●集美大学财经学院教授 胡志勇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重在建设,讲求实效”,把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要求贯穿落实到党政机关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各方面,消除机关运行、管理中制约因素和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在机关中形成重绩效、讲实绩、重效能、比服务的良好风气。
优化提升绩效管理,首先要保持“人的绩效管理”有效性。机关效能改革实质是政府绩效管理改革,它包括政府人、财、物的绩效管理。从实践看,机关效能改革始于“人的绩效管理”,具体点说,是始于办事效率的提高。机关“人的绩效管理”要依靠较为成熟的制度化管理,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是始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公务员素质和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继而推进政务公开、改革审批和审核制度、建立科学考评制度、强调领导保障机制建设,最终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机关效能建设规范化、法治化。
优化提升绩效管理,要提升“财和物的绩效管理”水平。机关效能的改革重点要从“人的绩效管理”转向“财和物的绩效管理”。这种转变,不仅因为机关“人的绩效管理”已取得一定成绩,更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目前,机关财与物的管理普遍存在缺乏“结果导向”和“成本效益”理念的现象,项目支出形成的资产经常出现“不及时登记、后期管理不善、利用率不高”等现象。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必须将提升机关财和物的绩效管理水平作为主要目标,这是改善营商环境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财和物的绩效管理”要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重点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营商环境、自身建设等内容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框架,不断促进机关财与物使用的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