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目前,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成为厦门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2024年市政协首次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开展协商式民主监督。今年,市政协再次将“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作为年度协商式民主监督议题,组织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深入相关职能部门、一线企业和行业协会,累计开展监督活动94次,遴选发言材料62篇,形成35条建议,为新就业群体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职业环境贡献政协力量。
昨日,市政协召开“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协商式民主监督会议,就社会保障、职业健康、公共服务等方面建言献策。市政协调研监督组作书面发言,11位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作重点发言,本版择要刊登。
本版文/市政协办公厅 提供
本版图/本报记者 黄晓珍
多措并举协同推进 保障新就业群体权益
●市政协调研监督组
在2024年协商监督的基础上,市政协紧扣民主监督的特点和要求,聚焦“三员两司一主播”六类重点新就业群体,成立9个民主监督小组,选定44个协商监督选题方向,组织党派、界别、委员及专家学者开展30多场实地调研,边开展监督调研,边推动问题解决,助力持续扩大权益保障范畴。
根据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亟待解决问题,提出以下五个方面建议。一是优化劳动管理,明晰权益保障“界限”。规范劳动关系,依不同工作模式分类确定双方权责,符合认定标准的按劳动法规保障权益,劳务合作关系则签订规范合同,明确报酬、任务及权益条款。同时,督促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审核监管条款,防止不合理内容,建立合同备案制便于跟踪检查。二是提升服务水平,拓展权益保障“维度”。构建多元职业培训体系,针对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群体开展对应技能培训,线上线下结合,提升其综合素质与就业竞争力。加大公共服务资源投入,布局建设休息、充电、停车等设施,联合基层组织提供生活、法律、心理等综合服务,改善从业环境。三是强化党建引领,凝聚权益保障“核心”。推动新业态行业成立党组织,采取单独或联合组建等方式提高覆盖率,让党员找到组织。党组织要发挥核心作用,搭建沟通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各方完善政策、履行责任、开展维权,形成协同治理格局。四是发挥市场作用,激发权益保障“动能”。引导平台企业加强自律,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内部机制,保障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鼓励参与公益活动。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出台激励政策,奖励权益保障优秀企业,淘汰不良企业,实现权益保障与市场发展良性互动。五是完善政策法规,筑牢权益保障“根基”。梳理现有法规,针对新就业形态特点,加快制定专门法规细则,填补空白,让维权有法可依。强化部门间政策协同,人社、社工、交通、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各司其职,构建全方位政策保障网络,保障新就业群体权益落地落实。
聚焦管理强化服务 筑牢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网
黄敏沁(市政协常委,代表民盟界别活动小组发言)

针对新就业群体劳动关系界定模糊、劳动权益易受侵害、社会保障覆盖不足等问题,建议聚焦管理服务,持续深化探索、创新与突破。一是制定劳动用工关系认定细则。明确“劳动关系——不完全劳动关系——民事关系”的判定标准,区分专送、众包、兼职等模式的法律适用边界。二是建立劳动关系动态认定机制。依托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时抓取接单量、工作时长、管理约束等数据,自动生成“劳动关系匹配度评分”。三是创新社保缴费模式与权益累积机制。试点“社保缴费弹性套餐”,推出“基础包”“进阶包”“完整包”等三档社保套餐。四是建立速裁速解纠纷机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压缩案件审理周期,推行电子证据优先采信规则。五是强化党建引领,构建融“新”格局。抓好新就业群体党建,构建以属地党组织、行业党委和平台企业党支部为基础力量的党建格局。六是加快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地方立法。着重围绕“不完全劳动关系”制定专章或专项法律,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关键问题作出详细规定。
加强党建引领带动 凝聚服务新就业群体
潘少銮(市政协委员,代表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发言)

新就业群体以95后和00后为主,思想比较活跃,利益诉求多样,平台依赖度高。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存在传统支部建制难以有效覆盖、线下集中学习参与率不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渠道有限、资源整合难等问题。建议紧扣新就业群体需求,系统构建“政策供给——服务支撑——权益保障——价值认同”多层次友好生态体系,着力提升党建引领效能。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督办清单,定期调度,推进方案落地见效。二是创新组建形式,织密组织网络。突出行业党组织在政治引领与思想教育、服务保障与权益维护、行业发展与规范引导、组织建设与党员管理等方面的核心作用。三是优化教育管理,强化思想引领。设计接地气、有吸引力的教育内容;设立党员示范岗,组建党员先锋队,实施“党员亮星”示范工程。四是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增强组织凝聚力。健全党建引领“接诉既办”机制,建立“暖心驿站”,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五是激发治理潜能,促进社会融入。选树宣传先进典型,推动新就业群体优势与社会治理需求对接。
健全完善社保制度 促进养老保险扩面提质
蔡冬梅(市政协委员,代表集美区政协、民盟厦门市委员会发言)

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养老保险扩面面临以下问题:一是劳动关系模糊造成应缴未缴的“漏点”。二是缴费基数偏高造成难缴断缴的“痛点”。三是社会认知偏差造成拒缴短缴的“堵点”。
建议,一是强化劳动关系适配,堵应缴未缴漏点。针对新就业形态用工模式,修订完善相应立法,明确劳动关系适配,厘清各方法律关系,防止借新业态之名规避用工主体之责。二是探索缴费路径创新,解难缴断缴痛点。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险与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有效衔接,针对性推出更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复合险种。加强动态监测比对,精准掌握“断保”“脱保”“漏保”等人员底数。适当放宽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期限,探索灵活缴费方式,切实减轻缴费压力。三是以政策正向引导,疏拒缴短缴堵点。引导形成“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识,对养老保险的疑虑适时给予正面回应。对虚构劳动关系、挂靠缴交社保的违法行为,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明晰标准优化监管 破除平台算法困境
陈可芳(市政协委员,代表台盟厦门市委员会发言)

新就业群体依托平台开展工作,享受灵活就业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面临权益保障主体不明、监察模式缺失、劳动者休息和安全保护不足等问题。平台算法虽全国适用,但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应有个性化的指标和参数设置。
建议立足平台算法的特点与问题,设置具体监管要求,为新就业群体撑起权益“保护伞”。一是明晰算法标准,破除“黑箱”困境,积极推动算法标准协商工作,结合本市特点构建契合实际的算法标准,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监管部门与平台企业通过公约、倡议等形式加以约束。二是优化监管体系,提升执法效能,开发AI监管系统,自动识别平台通过技术手段隐藏的异常计价、过度延长工作时长等违规行为。三是聚焦权益保障,落实主体责任,在算法优化设计中,为劳动者提供更全面、透明、便捷的任务信息支持。四是遏制不良算法,倡导公平竞争,打击“最强”防过度,推行“取中”促公平。
加强职业健康保障 守护新就业群体身心安康
王斌(市政协委员,代表农工党界别活动小组发言)

当前新就业群体在职业健康保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缺乏协同机制系统开展职业健康防治;心理健康缺乏系统性支持渠道和服务平台;健康素养宣传培训效果不佳,职业健康素养知晓率相对较低。加强职业健康保障是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一环,建议:一是出台专项政策,筑牢保障根基。对新就业群体面临的各类职业危害因素展开全面评估。二是健全筛查机制,守护健康权益。精心设计涵盖基础体检、职业健康体检筛查、心理健康评估等内容的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体检项目指导意见。三是聚焦心理服务,构建预防网络。搭建起包含定向心理服务机构、心理健康热线、心理知识宣讲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网络。四是对接实际需求,摸准职业健康方面的实际需求与痛点所在,依据职业特点,精心设计宣传培训内容,增强宣培实效。
强化裁审衔接机制 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系统治理
邱兴亮(市政协委员,代表民建界别活动小组发言)

新就业群体在劳动关系认定、社会保障、权益救济等方面仍存在诸多制度空白。建议进一步做好裁审衔接工作,在裁审衔接信息平台全面运用及数据不断充实的基础上,加强对裁审分歧的分析研讨,统一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的裁审尺度。加强新就业形态用工情况分析,为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多元化解提供决策参考。一是强化机制构建,提升制度运行协同性。完善裁审信息共享体系,拓展功能模块,纳入仲裁裁决文书、庭审要点、调解笔录、执行情况等核心数据,实现裁审材料同步查阅与比对,助力仲裁机构和法院之间跨机构协同办案。二是加强分歧研判,推动尺度统一与规则细化。系统梳理裁判理由、证据差异、适法逻辑,明晰裁审分歧的主要类型和原因,为后续政策调整和审理指引提供数据支撑。三是聚焦大数据治理,服务风险预警与政策研判。拓展平台采集维度,除案件数据外,纳入企业运营指标、行业就业数据、劳动者收入与投诉情况等多元信息,构建全景式就业形态画像。
高效化解劳动纠纷 推广劳动争议小额诉讼程序运用
涂崇禹(市政协常委,代表民革厦门市委员会发言)

劳动争议小额诉讼程序对于新业态劳动争议处理有独特优势。新就业形态中,部分劳动纠纷涉及金额相对较小,按照常规诉讼程序,往往会耗费当事人较多的时间、精力和成本,小额诉讼程序具有简便快捷、成本较低等特点,能够高效解决这类小额纠纷,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也有助减轻司法负担。
建议加强劳动争议小额诉讼程序运用推广。一是深化社会认知。强调企业引导劳动者合理运用小额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责任与义务,以及故意隐瞒或误导劳动者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二是增强宣传实效。编写《劳动争议小额诉讼程序实用指南》,对比传统诉讼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在处理时间、成本、维权效果等方面的差异,突出高效便捷优势。三是应对程序自身特性。完善救济机制,规定特定情形下可申请再审等纠错途径及相关条件、程序。四是实现与其他制度衔接。优化与劳动仲裁的衔接,强化与劳动监察的协同。五是消除裁判尺度差异。对常见争议问题,如工作时间认定、报酬计算标准等,明确统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原则。
探索优化激励机制 为基层治理注入“新”力量
陈木金(市政协委员,代表致公党厦门市委员会发言)

新就业群体因工作流动性强、覆盖面广、熟悉基层动态,具备参与社会基层治理的天然优势,若强化组织引导,可让新就业群体在融入城市治理中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双向提升。部分区域、行业已探索实践,但仍面临治理网络待完善、激励机制待优化、协同效能待提升等问题。建议:一是畅通参与路径,构建“一键直达”治理网络。在参与志愿服务实践基础上,出台支持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的政策和措施,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为新就业群体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政策支持。二是创新激励体系,激发“以服务换服务”动能。探索制定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积分激励实施细则,将参与治理行为转化为积分。鼓励企业将新就业群体社区服务时长纳入绩效考核,将优秀员工评选与参与基层治理的积分挂钩。三是强化组织赋能,打造“政企社”联动共同体。联合高校等开发定制课程,涵盖应急救护、矛盾调解等内容,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教学。建立“平急结合”响应机制,制定新就业群体参与应急管理指引,将该群体纳入韧性城市建设体系。
锚定需求靶向发力 升级网约车行业权益保障
李忠安(市政协委员,代表民进厦门市委员会发言)

网约车市场已进入区域饱和状态,司机职业发展受限,权益保障不足,保险覆盖不全。建议协同合作齐发力,促进权益保障再升级。一是助力平台拓市场,多元增收降成本。推动平台与高净值需求单位深度合作,对接大型展会、文体赛事主办方,借政策扶持、资源共享,为司机创造高价值单量机会。二是完善权益保障网,强化服务增福祉。明确司机与平台劳动关系,制定专门劳动权益保障细则,涵盖报酬、工时、休假、社保等关键内容,让司机权益纠纷处理有法可依。三是均衡福利全覆盖,优化保险消顾虑。在就餐、住宿、子女教育、保险等方面协调资源,均衡提升司机福利保障水平。四是提升社会认可度,拓宽职业发展路。加强网约车司机群体正面宣传,提升社会认同度与职业尊严感。
保障权益激励发展 护航直播营销从业者
林溱(市政协委员,代表九三学社界别活动小组发言)

当前,以网络主播、运营人员、选品专员等为代表的直播营销行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双重挑战:一方面,从业人员职业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高度依赖平台的流量分配和算法规则;另一方面,主播流动性高,企业用工稳定性与成本压力并存。聚焦直播营销领域从业者的权益保障与职业发展,建议:一是明确平台责任,构建“权益保障与发展激励”并重机制。强化算法透明度与数据权益,鼓励企业设置最低保障工资,激励劳动者与平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二是完善有关制度,探索“直播青年友好型”制度设计。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账户,实现社保、培训记录、职业伤害赔付等权益的跨平台累计与转移,解决多平台从业者保障碎片化问题。三是建立行业协商机制,强化“职业发展”为核心的行业共识。联合直播平台、MCN机构、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共同研究推出直播营销领域的就业指导白皮书或行业指南。四是强化职工赋能,支持更多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向新业态领域开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编制从业者权益保护手册,推广权益保障培训,打造“技能+权益”双轨培训体系。
因应AI技术影响 构建“科技向善”共生生态
吕金朝(无党派人士,厦门市社会发展研究会监事长)

AI技术正广泛应用于各领域,需未雨绸缪,因应AI对新就业群体影响,提前做好职业替代安置预案和应对措施,构建“科技向善”的共生生态。一是制度与法律保障。界定新业态下不同用工模式的法律性质,完善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权益保护机制。二是技术层面支撑。开发更适合新就业群体与AI协同工作的工具和系统,实现任务的智能分配和协同执行,促进新就业群体与AI技术的深度融合。三是社会保障。建立灵活多样的社会保障制度,创新参保机制与缴费模式;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将职业替代风险纳入保障,为失业者提供职业培训补贴;构建新的职业伤害保障体系,针对不同群体的工作风险特征,开发定制化保险。四是全方位预测与评估职业替代风险。针对可能被无人驾驶技术替代的网约车司机,通过培训成为自动驾驶系统监控员、物流协调师,创造维修维护等新的岗位。五是强化行业协作,加强对AI技术宣传引导;社会组织提供咨询、心理辅导、职业规划等服务。
(按大会发言先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