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厦漳海域 渔业生产与航运安全
日期:08-16
本报讯(记者 谢嘉迪 通讯员 杜欣瑶 杜欣容)昨日,厦漳四部门签订商渔船安全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部门协作,服务保障厦漳海域渔业生产与航运安全。
开渔前夕,厦门海事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漳州海事局、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四部门在“海巡0802”轮共同签订《厦漳海域商渔船安全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包括会商联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工作协作机制等七方面18项工作内容,重点围绕加强联络会商、商渔船动态信息和安全隐患通报、涉渔船舶联合执法和清障、水上安全应急救援联动、商渔船碰撞事故联合调查处理、水上安全联合宣传教育等工作深化共识,聚焦渔民和航运企业实际需求,提供精准服务保障。协议落地,将有效提升防范化解商渔船碰撞风险能力。
据了解,今日厦漳海域开渔,厦门港沿海航行渔船数量将超过2000艘,四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协同力度,共同开展伏休开渔暨涉海旅游联合执法宣传行动,重点整治商渔船航行密集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开渔期间渔船安全有序出海。
厦门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涂铁昆表示,本次协议签订后,四部门将进一步深化商渔共治共管共融,依托智慧监管手段,精准辨识和分析研判风险隐患,提升事故预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