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树洁
1981年5月,我所在的北京大学法律系78级开始实习。我们78级的同学全部被安排在北京各法院实习,被任命为书记员。我(左四)、王彦君(左五)、陈应宁(左一)等10名同学被分配到丰台区法院实习,而我们是丰台区法院建院以来接收的第一批实习生。
我们实习时,正逢新《婚姻法》开始实施。新法将离婚的法定标准规定为“感情确已破裂”,取代过去的“婚姻关系破裂”;再加上改革开放初期,社会转型、人心思变,一时间离婚案件多了不少。于是,我们这批实习生,除了两位同学在刑庭实习外,其余都跟随民庭审判员参与调解离婚案件。我和王钢平同学由审判员高景池(院里同志都称呼他“老高”)指导。
当年,接待室是法院的对外窗口,相当于现在的立案庭加上调解中心。接待室的李主任经验丰富,善于调解各类纠纷。我们这些同学都没有司法实务经验,完全不懂得如何调解。实习之初,老高安排我和钢平到接待室旁听调解,向李主任学习。我们听他用通俗的语言询问案情,解释法律规定,将“情、法、理”结合起来,劝说当事人和解,感觉收获很大。有一次,一位女子来到法院,一进门就大声嚷嚷,说要和丈夫离婚。李主任让她坐下来慢慢说。她才说了几句,看到我们几个实习生很认真地听,还做笔记,马上提出:“这几位同志结婚了没有?没结婚的不能听。”李主任只好让我们先离开接待室。
当时我们外出办案主要靠骑车。法院的公车不够用,我专程回了一趟学校,把自己的自行车骑来法院,让大家共用。在办了几个案件之后,我和钢平都能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照顾子女等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当事人和好。在两个多月的实习中,我们参与办理了十多个离婚案件,全部以调解结案。
有一次,我和钢平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年轻的工人,不听我们劝说,吵吵闹闹。我们要求他们严肃一点,女方说:“又不是开庭,要什么严肃?”钢平灵机一动,对我使个眼色,突然大喝一声:“现在开庭!由书记员齐树洁宣布法庭纪律。”当事人立即安静下来,专心听我讲。女方还举手说:“报告!他开庭不严肃,还在玩钥匙。”经过我们调解,双方都表示要回去好好考虑,不再闹离婚了。“开庭”之后,我们马上向老高报告这件事。老高听后有点吃惊,连声说:“你们这样做违反规定了。按规定书记员是无权开庭的。”我们便再次通知他们到法院。老高对他们说:“上次的开庭无效,我们要重新调解。”没想到双方都说:“我们和好了,不必再调解了。”
实习结束之前,我特地骑车到离法院不远的卢沟桥看了看。站在桥上眺望远方,只见夕阳西下,炊烟袅袅,一派和平安宁的景象,真是心潮起伏……
几十年之后,每当想起在丰台区法院实习的往事,我依然心中暖流涌动,那次实习,我学到了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