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凤堂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综合性荣誉。自2005年首次获评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厦门始终注重以“人的文明”塑造“城的文明”,通过多年持续建设,市民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加强、文明风尚行动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不断优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荣获文明城市“七连冠”不是终点,而是厦门持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
人民更加幸福。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这是厦门建设文明城市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我们要在群众最关切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问题上持续发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精神文化需求;要创造更优美环境,营造和美、舒适的生活,建设生态花园之城,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建设温馨和谐之城,确保社会公平公正,共建共享平安幸福;建设教育之城,打造更丰富的教育资源、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浓厚学习氛围;建设健康之城,健全疾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居民健康水平和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升;建设爱心之城,营造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浓厚氛围,让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素养更加全面。一座城市,最美的风景是人,最隽永的力量是爱。近年来,厦门持续推动“爱心厦门”建设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深度融合,打造爱心工作特色品牌,用道德之美、向善之魂标刻城市文明新高度。我们要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不断丰富人民精神世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通过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坚持知行合一,坚持行胜于言,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达到“百姓日用而不知”的程度,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
建设更加系统。文明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个领域、涵盖各个方面。近年来,厦门聚焦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公共设施、村镇环境和市民文明素养等领域,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建设“六大提升行动”,实施重点攻坚和专项提升,有力回应了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们要不断坚持全域建设文明城市,持续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文明建设和城市治理深度融合,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丰富的成果。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关键在党,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领导作用,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把群众带动起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出来,加快从“创建文明城市”的阶段性任务升华为“建设城市文明”的不懈追求,不断以“绣花功夫”推进文明建设,培育更为深厚的城市文明底蕴。
(作者系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