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文/本报记者 孙玉玉 通讯员 齐铭
本版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提供
暑假到了,不少学生开启“撒欢儿”模式。不过,在快乐游玩的同时,厦门交警提醒全市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的幸福,为了确保大家能度过一个平安、愉悦的暑假,请务必铭记交通安全知识,遵规守法出行。也请广大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共同为孩子编织起安全守护网。
车辆盲区请远离
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不在车边站,不在路上玩
车辆盲区是指驾驶人位于正常驾驶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由于儿童身形较小,更易误入视线盲区。远离车辆盲区危害,请家长告诉孩子牢记这四点: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不在车边站,不在路上玩。
在没有人车分流的小区,或者停车场内,车辆进出频繁,存在大量视线盲区。当车辆突然启动或倒车,很容易看不到孩子而发生碰撞,特别是那些蹲下玩耍的孩子,更是十分危险。
大型车辆的盲区和内轮差危害极大。车辆转弯时,前内轮与后内轮的转弯半径之差,就是内轮差,这个区域由于车辆前、后车轮的运动轨迹不重合,呈现出弯月形状的盲区。因此,孩子在道路上行走或骑行时,要尽量远离大型车辆,与它们保持至少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进入驾驶人的视线盲区。
骑乘两轮车要守规
尽量少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与机动车抢道,骑乘都要戴头盔
1.年龄有规定
12周岁以下不得骑自行车上路。12周岁以下儿童缺乏行为控制能力,其应急反应、协调性都不成熟,对交通知识了解少,遇到突发事件时难以做出正确判断。因此从保障少年儿童的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16周岁以下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因电动自行车车速较快,未满16周岁的孩子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应急处理能力有限,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骑行电动自行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时刻牢记骑行安全
尽量少要骑、乘电动自行车,选择公共交通等更加安全的出行方式。
要走非机动车道。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划定非机动车道的,要靠马路右侧行驶。
遵守交通信号指示。不闯红灯、不逆行,横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不要骑车载人。车辆负重时,稳定性会变差,惯性增大,制动距离加大,容易出现危险。
不要追逐竞驶。并排骑车贴得太近,车辆容易左右晃动,相互碰撞。互相追逐时,车速过快且骑车人不容易注意到周围情况,极易引发事故。
3. 骑乘都要戴头盔
安全头盔是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用于降低头部伤害的专用护具,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已培养了骑行戴头盔的安全意识,但还是有家长遗忘了同乘电动自行车的孩子们是否有戴好安全头盔。
选择头盔时,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具有3C认证、质量合格的头盔;安全头盔应符合自己的头围尺寸、头型,尽量贴合头部;佩戴时要水平佩戴,不可前仰或后翘;要将扣带调节器旋紧,调整到不晃动且舒适的状态。
走路安全要牢记
出门别做“低头族”,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
过马路或行走时,看手机、听音乐、戴耳机,会极大分散注意力,无法及时观察路况、判断车辆距离和速度、识别交通信号灯变化,极易引发事故。行走时,一定要放下手机,收起耳机!
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做到“红灯停,绿灯行”。横过马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先停下,观察左右来车,确认安全再快速通过,时刻保持对周围环境的警觉。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过马路,要先看左边,再看右边,注意观察道路两侧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快速通过,切勿突然横穿马路或中途折返。
乘车安全有须知
上车要系安全带, 下车当心“开门杀”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在站台等候,待车辆停稳后,有序上下车,不要拥挤推搡。上车后抓好扶手,坐稳扶好,不要在车厢内嬉戏、打闹,避免车辆急刹时摔倒受伤。
乘坐私家车等小汽车时,无论前排还是后排,都要系好安全带。12周岁以下儿童要坐在后排,并使用适合其年龄和身高的儿童安全座椅。
乘车过程中,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外,以免发生危险。下车时,要注意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尤其是后方是否有来车,确认安全后再开门下车,避免因“开门杀”导致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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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开门杀”
“开门杀”指的是车辆驾驶人或乘客下车开门时,没有观察清楚后方是否有行人或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撞到车门上。
要避免“开门杀”,首先家长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家长在停车后应提前提醒孩子,要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在开门时,用距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这样上半身会随着惯性转动,头部的自然转动使眼睛能够及时关注到车后的情况,从而减少视觉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