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思法宣)思明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案件。
为了让两个弟弟顺利报考医学类本科院校,小陈(化名)知道两个弟弟专业不对口,担心无法报名,便动了歪心思——找人办假的毕业证,小陈在网上找到了“地下办证人”阿杜。阿杜表示,只要支付400元,他就能搞来一本假毕业证。阿杜并不是亲自制作,而是充当中间人,“接单”再转发给自己所谓的“上家”,他的“业务范围”包括假毕业证、假户口簿、假离婚证、假产权证、假印章等。假的证件和印章做好后,阿杜再寄给“客户”。
经调查发现,阿杜先后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7本、印章3枚,还涉及公司和事业单位印章共5枚。
思明法院审理认为,阿杜的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及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决定数罪并罚,一审判处阿杜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小陈购买假证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已另案处理。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承办该案的法官表示,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是公权力的象征,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法治权威,更将给个人及社会带来巨大危害。每个人都应恪守法律底线,也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主动抵制、举报伪造、买卖假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同时,花钱买假证也是违法犯罪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学历是知识与能力的凭证,亦是个人诚信的象征。伪造毕业证件不仅欺骗社会,更是对自身人格的贬损。学生或求职者应杜绝“走捷径”的心态,莫因一时侥幸,毁掉人生信誉与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