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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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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厦门日报

食品生产企业共享实验室落地翔安

日期: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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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经济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吴鸿铭 陈梅冰 陈立登)近日,翔安有了我市首个食品生产企业共享实验室,周边企业单次送检距离至少缩短数十公里,显著降低检测成本。共享实验室还将建立统一的质量控制体系,实现检测数据互认。

  该共享实验室是由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引导,厦门市吉士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另外3家食品生产企业达成初步协议联合建立的。厦门市吉士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核心实验室,整合微生物检测、重金属分析等8类高端检测设备,为所在新圩片区企业提供就近检测服务,形成覆盖食品全产业链的检测能力矩阵。

  据了解,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厦门市食品生产企业共建共享实验室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企业间资源共享、技术协同,破解我市部分小微食品生产企业普遍面临的检验成本高、出厂检验覆盖率不足、质量风险管控能力弱等难题。

  “出厂检验是食品出厂的必备环节,但对小微食品生产企业而言,检验检测室的设备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高一直是个难题。”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出台的《意见》允许关联企业、同一园区的企业或有同品类产品的企业,在各方自愿的前提下共享实验室,不仅可以减少重复投资、降低企业成本,也有助于提高出厂检验覆盖率,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据了解,按照《意见》要求,企业需签订协议,明确共享实验室的日常管理、数据保密、风险共担等权责条款,确保责任可追溯;检测数据须实时上传至“入市必登”平台,确保不可篡改;企业还需配合监管部门检查,提供真实、完整资料。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推广翔安区市场监管局的做法,推动我市产业集聚区、行业协会参与共建共享实验室建设工作,并同步组织政策宣贯,指导企业组建共享实验室联合体。同时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根据实施效果优化调整政策细节,逐步向全市推广。

  

  

  链接

  哪些企业可以“拼”实验室?

  《厦门市食品生产企业共建共享实验室的指导意见》明确,四类主体企业可自愿组成联合体,通过共建共享实验室开展出厂检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均可:

  1.法定代表人相同的;

  2.同一股东控股的;

  3.位于物理空间上的同一园区的;

  4.生产的产品属于同一产品类别、品种的。

  但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及特殊膳食食品等省级委托许可事项暂不纳入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