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17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湄洲日报

巡回法庭“搬”到湄洲湾畔

日期:05-06
字号:
版面:第A3版:天平 妈祖       上一篇    下一篇

  秀屿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湄洲湾畔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湄洲湾碧波万顷,三湾环绕,是莆田向海而生的蓝色家园。4月27日,在我省2026年伏季休渔期即将全面启动之际,秀屿区人民法院把巡回法庭“搬”到湄洲湾畔,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并当庭作出判决。

  当天,秀屿公安分局、湄洲公安分局、莆田海警局湄洲工作站、秀屿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湄洲分局、山亭镇政府等职能部门及沿海村民代表共计50余人旁听庭审。

  法槌敲响,被告人李某、陈某非法捕捞案在湄洲湾畔拉开帷幕。2025年6月19日晚,二人明知处于伏季休渔管控期,仍趁着夜色驾船驶入湄洲湾海域,偷偷投放了65张网目尺寸严重不达标的禁用地笼网,大肆诱捕章鱼、红花蟹等海洋生物。这种“扫地式”的捕捞,破坏了近海渔业繁育秩序和生态平衡。

  庭审现场,面对确凿的证据,李某、陈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法院审理认为,二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考虑到两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认购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积极弥补海域生态损害,法庭综合全案情节,当庭判处二被告人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庭审一结束,法官和干警便趁热打铁,向现场群众发放图文并茂的普法宣传手册,并用莆田方言紧扣刚宣判的案子,逐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禁渔期管理、禁用渔具禁令、生态红线守护和生态损害赔偿等规定。“大家看,这地笼网眼小得连鱼苗都逃不掉,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伏季休渔,休的是网,养的是海。”

  “以前觉得下海捕鱼全凭本事,没想到违规用网、禁渔期偷捕真要判刑。”旁听的不少渔民深有感触,表示今后将以法律边界约束自己的捕鱼行为,不触碰法律红线。

  碧海相依,法治同行。秀屿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两山”理念,延伸审判职能,健全惩治、预防、修复、共治全链条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绘就人海和谐、山海向好的生态法治新画卷。

  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林超 张静怡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