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将借共同开发之名 向澳大利亚出口护卫舰
日期:04-20
据新华社墨尔本/东京4月19日电 (记者 熊文苑 陈泽安)澳大利亚国防部18日发布消息说,澳大利亚副总理兼国防部长理查德·马尔斯与到访的日本防卫大臣小泉进次郎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签署备忘录,将基于日本升级版“最上”级护卫舰共同开发澳海军新型舰艇。日本共同社说,此举实质上意味着日本将向澳大利亚出口护卫舰。
澳国防部表示,当天澳政府已就澳海军采购首批3艘护卫舰签署相关合同。这批舰艇将由日本三菱重工业公司建造,首舰计划于2029年交付。
根据现行的日本“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运用指南,日本向其他国家出口的防卫装备原则上仅限于“救援”、“运输”等5种以后勤用途为主的类型,不能出口杀伤性武器。此次日本以“共同开发”之名“转移”护卫舰,实际上构成出口新型护卫舰。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政府计划近期修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及其运用指南,拟取消上述武器出口的5种类型限制,解禁杀伤性武器出口。相关动向引发日本各界担忧和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