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拖欠3年的赔偿款终于拿到了。”近日,林某紧握着郑法官的手哽咽着,他与方某、吴某被拖欠的工伤赔偿款终于全额落实。
这起工伤赔偿系列案件的圆满化解,是贯穿执行、破产、调解多个环节的司法攻坚,更是仙游县人民法院“立审执破”全链条机制与府院联动深度融合,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3年前,林某、方某、吴某系A公司员工,他们在生产作业中因机器设备突发故障受伤,经鉴定,3人均构成不同等级的伤残。经劳动仲裁与民事诉讼程序,生效判决确认A公司需向3人支付赔偿款4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陈法官发现A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余额远不足以覆盖赔偿款,其生产经营所用土地、厂房均为租赁,依法无法处置,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
该如何破解困局?陈法官依托仙游县人民法院近年来构建的“立审执破”全链条工作机制,对A公司涉诉情况、关联案件等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后发现,A公司已经符合法定破产条件。经评议,该院依法迅速启动了“执转破”程序,将该系列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后,承办的郑法官会同破产管理人对A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查实A公司尚有几笔对外债权未执行到位。郑法官立即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依法对案涉对外债权启动司法拍卖程序。
经多轮公开拍卖,仅一笔小额债权成交,所得款项对于工人的赔偿诉求而言是杯水车薪。其间,郑法官和管理人多次约谈A公司法定代表人,得知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无力一次性支付赔偿款,若简单进行破产清算后追究股东的出资责任,工人的赔偿款仍需等待较长的司法程序周期才有可能受偿。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破产制度的价值不仅是清算,还有挽救和救济。陈法官和郑法官决定将工作重心从“清算”转向“和解”,他们分头行动,向双方释法明理。
考虑到仅靠法院单方力量难以实现纠纷最优化解,该院随即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向案件属地枫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报案件详情。管委会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全程参与案件协调化解工作。
调解现场,法官们和管委会工作人员分头开展疏导工作,提出“分期履行”的核心化解思路,指导破产管理人采用“按人施策、因案制宜”的方法。针对3名工人伤情不同、诉求略有差异的情况,分别拟定了3份细致且具操作性的和解方案。
最终,各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和解协议,A公司股东如期支付首期款项,并在约定期限内提前付清全部赔偿款,实现了各方共赢。
全媒体记者 黄少芊 通讯员 郑婉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