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3-2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湄洲日报

加强劳动者权益法治保障 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日期:02-28
字号:
版面:第A3版:理论       上一篇    下一篇

  □刘梦怡

  近年来,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催生了诸多新就业形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建议》就“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保障”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等重大举措。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治权益保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企业注入更强劲、更持久的发展活力,也有助于维护社会长期和谐稳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从而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制度机制,打造系统化政策新格局

  制度体系是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规范发展的坚实基础,为新就业形态的规范运行提供系统性、可持续的制度保障。

  第一,健全权益保障制度。国家层面呼应新业态之“新”,及时调整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为地方实践提供权威统一的制度依据。例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系统性地提出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基本框架,为各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提供了政策依据。地方层面应立足本地实际,出台专门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政策,涵盖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全面的法律保护。例如,莆田市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意见的十五条措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3+2”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收入分配、劳动安全、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事项,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完善资金支持机制。资金支持机制是适应劳动力市场变革、推动新就业形态长远发展的关键保障。应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基金,用于就业指导、技能提升和困难帮扶等工作。政府应发挥引导作用,安排职业培训等定向补贴,并通过税收优惠、示范奖励等政策,激励平台企业积极履责。平台企业作为用工主体,应当按照相应比例出资注入资金。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公益基金等多元力量参与补充。通过稳定的资金投入,夯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财力基础,为新就业形态的健康发展与劳动者合法权益筑牢保障网。

  第三,建立协同监管制度。新就业形态具有跨行业、跨地域、法律关系复杂等突出特点,传统单一部门的分散监管模式容易出现监管盲区与责任推诿,因此要建立科学、高效、协同的监管制度。政府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监管合力。一方面,积极明确人社、交通、市场监管等各部门的权责,加强对新就业形态中不合理用工现象的监管与惩处,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推动各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对平台企业经营与用工情况的全链条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同时,积极引导工会、行业协会、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政府监管、行业协调、社会监督的合力,共同推动新就业形态健康规范发展。

  二、筑牢保障体系,确立多维度防护新机制

  保障体系是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和应对社会风险的核心机制,为实现劳动者安居乐业和推动新就业形态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第一,落实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新就业形态存在用工灵活、去雇主化的特点,有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受到职业伤害时难以认定劳动关系,无法获得工伤保险保障。为了回应这一社会需求,织密劳动者安全网,2025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推出职业伤害保障,并明确将福建省纳入试点省份。因此,应当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平台企业责任,建立灵活参保机制,逐步将全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实效。

  第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规模持续扩大、参保需求日益迫切,放宽参保户籍和地域限制是将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体系的关键举措。对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允许其自主选择在户籍地、就业地或居住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从而赋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更大的参保选择权,有效解决参保难的问题。此外,优化跨区域服务流程,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是扩大覆盖范围的重要支撑。通过建立社保转移一站式数字化平台,推动参保信息跨区域互联互通,实现异地参保、缴费、享受待遇的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社保关系的连续性。

  第三,构建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流动性大,面临的风险多样复杂,需要建立“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社会救助”三位一体的多层次保障体系,形成更加完善的风险防护网。在商业保险层面,鼓励商业保险机构针对不同类别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发专属保险产品,作为传统社会保险的补充。例如,莆田市有关保险公司推出“新市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点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风险问题,设计个性化商业保险保障,从而提高其抵御职业风险的能力。在社会救助层面,对因突发困难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帮扶救助,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功能。

  三、优化服务模式,升级全链条支持新路径

  服务体系是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能力、服务体验和强化权益维护的重要载体,能够助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与职业发展。

  第一,强化权益保障服务。构建线上线下协同的法治服务体系,是夯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基础。通过线上开通App、小程序或者服务热线,方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随时随地提交服务需求、查询政策信息、反馈问题等,实现服务需求的快速响应与及时处理;线下联合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等专业力量,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现场宣讲、案例解读、发放手册等方式,帮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此外,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和流动服务站,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咨询与求助,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诉求“有处说、有人管、及时办”。例如,莆田市通过“12348”“12351”服务咨询热线提供政策咨询、规则解读、权益保障、困难帮扶等服务,显著提升服务响应速度与扩大服务范围;各县区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加强案件跟踪与处置,有效缩短维权周期、降低维权成本,切实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治获得感与职业安全感。

  第二,加强职业发展服务。提升职业发展服务,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突破职业瓶颈、实现自我价值的关键路径,也是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建立政府、平台、院校、行业组织等多方联动的技能培训体系,针对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群体开展数字技能、应急处置等专项培训,帮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升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另一方面,搭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推动“技能等级认定—薪酬提升—职业转型”衔接机制,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向管理型人才、技术型人才转型,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第三,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优质的公共服务是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幸福感的重要一环。依托街道社区、商业网点共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站点,配备座椅、充电设备、应急药品等设施,提供休息、饮水、充电、医疗等基础服务。例如,为了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营造良好舒适的工作、休息环境,莆田市为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设置24小时智能劳动者驿站,提供冷可取暖、热可纳凉、渴可喝水、累可歇脚、伤可用药的服务;同时统筹利用党群服务中心、青年之家等资源,开展公益托管、健康义诊等关爱活动,传递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人文关怀。

  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是稳定就业、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体系,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必将为新就业形态的健康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

  (作者单位: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