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去年以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一系列扎实举措,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出台《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部门联席会议办法(试行)》《规范检委会上会范围和程序的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构建起“三个管理”新体系。
“我们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对前期分流评查的案件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形成案件评查综合分析报告,并建立案件质量讲评机制,召开由刑事检察条线全员参与的讲评会。”该院综合业务部主任张义榕介绍。
在此基础上,该院聚焦案件管理关键环节,不断强化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疑难复杂案件,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研判,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固定,切实提升办案质量。
针对认罪认罚适用率偏低问题,该院向每位承办人压紧压实责任,截至2025年底,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0.69%。同时,缩短案件办理时长,对受理超6个月的取保候审案件优先办结,并推行繁简分流。此前,该院对1件3人涉嫌海上危险作业案积极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快速审结,有效提升司法效率。
立足“海洋富区”战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协同海警等部门严厉打击走私犯罪,共打击7人,查扣成品油90余吨,涉及偷逃应缴税额135万余元。该院还对涉众型案件提前介入,精准引导侦查取证,在逮捕、退查等重要节点主动向相关部门汇报,协同做好风险防控。同时,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办理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电信网络诈骗案,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批捕41件79人,起诉46件106人。加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批捕4件8人,起诉12件25人,移送消费者保护公益诉讼线索1条,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形成监督合力。
秉持“罚当其错、源头治理”理念,该院积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在“林某某非法买卖爆炸物”行刑反向衔接案中,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意见,确保罚当其错,并就案件暴露出的爆炸物管理漏洞,向相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和长效管理。该案荣获全省首批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
2025年以来,该院对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75条行刑反向线索逐案审查,对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案件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28件42人,并跟踪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处罚、按期回复,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
打铁必须自身硬,该院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强化内部监督,筑牢廉洁履职防线。该院持续抓实“三个规定”,压实记录报告责任,实行月提醒机制,引导检察人员廉洁公正履职。每季度向社会公布记录报告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2025年以来,该院依托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开展警示教育12场次,对违反考勤纪律及办案中存在司法瑕疵的问题,报请党组启动问责程序,推动制度落地生根,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生态。
以法治之力护航发展,以检察担当守护民生。秀屿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一系列扎实举措,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不仅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更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未来,该院将继续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全媒体记者 林英
通讯员 王秋迪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