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方宇等同志请辞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日期:01-10
因工作岗位调整、本人请求,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接受方宇、吴建通2位同志请辞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
因任职年龄、工作岗位调整和本人请求等原因,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接受徐永辉、陈培青、郑占林、林梅金、沈晓彬、黄秀姐、张翔7位同志请辞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因任职年龄原因和工作调整,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接受方宝昌、许金洪、张志、张煌、张力学、陈俊杰、林楠、林丹华、黄金辉、姚珊珊、蔡莉莉(按姓氏笔画排列)11位同志请辞政协第八届莆田市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