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林英 通讯员 俞镕滨)前不久,秀屿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因土地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将拟不起诉听证会“搬”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既化解双方土地矛盾,又促成刑事和解,实现案件实质性办结,赢得群众认可。
据介绍,林某与陈某系妯娌,长期因土地引发争吵,陈某推倒林某致其轻伤一级。案发后,陈某积极赔偿。检察机关综合案情认为陈某符合不起诉条件,但林某因土地纠纷心结未解,拒绝参加听证会,陈某也对调解进展表达担忧。
为彻底化解矛盾,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启动上门听证会。会前,检察官联合民警、村干部共同介入,最终促成土地纠纷圆满解决。听证会上,陈某再次当面致歉,林某表示充分谅解。检察机关在听取公安机关、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各方意见后,依法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