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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湄洲日报

城厢区运用生态赔偿资金建立协同机制助力河湖库建设

日期: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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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4版:天平 生态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9月初,城厢区出台《关于使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推进河湖库一体化建设暨木兰溪流域治理保护工作的协同机制》。该区创新性运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建立协同机制推进河湖库一体化建设,是深入实施国家“江河战略”、强化山海协作、打造幸福河湖等方面的生动实践,为我市其他县区提供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城厢样本”。

  根据该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将专项用于河湖库生态修复及木兰溪流域的一体化治理保护。该区在全国率先构建协同机制,由河长办牵头联合水利、财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单位,建立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联动高效的河湖治理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单位在资金监管、执法监督、生态保护等环节的职责分工,实现河湖治理全链条闭环管理。水利部门开展生态修复,法院落实赔偿资金归集,检察院联合职能部门开展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建立“司法赔偿+生态修复+事后监管”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

  该区创新引入司法力量参与河道治理保护,通过建立法院、检察院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司法机构深度介入涉河违法行为查处和生态损害责任追究,以法治手段筑牢河道生态安全屏障,填补县区层面“司法+生态”协同护河的实践空白。

  相关专家指出,该举措不仅有效破解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更构建“谁破坏、谁赔偿,资金用于修复”的良性循环,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提供可持续的资金保障。

  城厢区河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张宏龙介绍,该区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改革,持续拓展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河、智慧河、幸福河,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