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陈伟)不久前,仙游县人民法院灵活运用财产保全措施,调解了一起跨省纠纷。
莆田某公司起诉新疆某企业拖欠贷款,法官考虑到被告企业远在新疆,及时向原告公司负责人释明诉讼风险和执行可能遇到的困难,并建议其先申请财产保全,依法迅速冻结了被告企业的银行账户。
账户被冻结后,被告公司第一时间主动联系仙游县人民法院。法官抓住这一契机,立即启动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将案件引入先行调解程序,委派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调解。
面对分歧,调解员从法、理、情多角度做双方工作,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被告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和违约后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先行支付部分货款,剩余款项分期支付,同时解除账户冻结。
从采取保全措施到达成调解协议,仅用时48小时,既保障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又避免因账户冻结影响被告企业正常经营和工人工资发放,实现了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