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蔡玲 通讯员 沈莹莹)在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涵江区人民检察院聚焦个案折射的企业安全生产堵点,以案件办理为抓手,多措并举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生命线”。
在黄某某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中,涉案企业在厂房改造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操作,埋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承办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分析事故原因。
针对特种设备无证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该院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份,要求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防止“带病生产”,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特种设备管理知识培训,推动形成安全监管排查、普法宣传、台账管理常态化机制,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此外,该院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紧密结合“三官一律”等检察下乡活动,通过送法进企、送法下乡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为企业及员工解读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该院将持续强化法律监督,紧盯群众身边的安全生产问题,以扎实的办案成效,守护千家万户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