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 任命高宇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余丽红为莆田市财政局局长; 任命黄少敏为莆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免去陈志强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余志生的莆田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松林的莆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
任命高宇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余丽红为莆田市财政局局长;
任命黄少敏为莆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免去陈志强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余志生的莆田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松林的莆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