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里门外”起纠纷 法官调解开“心门”
日期:06-11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杨幼卿)挨门挨户的邻居,在房屋装修期间因入户门改动引发矛盾,这起邻里纠纷日前在城厢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
办案法官介绍,杨某在装修房屋时,私自将内开式入户门改为外开式,致使开门后过道宽度不足0.2米,严重影响邻居陈某一家出入。双方曾多次申请物业公司、住建局等部门协调处理未果。无奈之下,陈某将杨某诉至法院。
受理此案后,经办法官多次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勘查入户门及相邻外墙的使用情况。经办法官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一方面解释何谓相邻权,另一方面阐述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杨某同意将入户门由外开式改为内开式,并同意将挂在陈某设备平台外墙上的热水器移至自己房屋的墙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