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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湄洲日报

让法治阳光温暖更多困难群众

日期: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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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B1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我市法律援助机构交出一份沉甸甸的民生答卷:全年受理案件2079件,其中民事案件360件、刑事案件1719件,接受法律咨询超3万人次,惠及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超2000人。这一数据的背后,是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工程的创新实践。

  构建“一小时法律服务圈”

  在湄洲岛,渔民老林说:“以前要坐渡轮进城,现在家门口就能办。”他所说的联系点,正是我市构建“一小时法律服务圈”的末梢节点。

  “目前,我们已在全市54个乡镇、57家单位、3家行业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973个村(居)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的作用,把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打造‘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市司法局局长郭雄飞用一组数据勾勒出服务蓝图。

  全市统筹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业务,推进“12348”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服务,为群众提供全时空、多元化、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同时,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异地协作机制,打通法律援助申请区域障碍,实现全省范围内就近申请,网上通办。特别是农民工以及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事项,得到及时、高效的服务保障。

  依法而行守护公平底线

  “法律援助既要雪中送炭,更要依法而行。”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陈龙鑑的办公室案头,吴某申请被拒的案例卷宗格外醒目。吴某试图以经济困难为由,就其子名下房产的执行异议申请法律援助,但因属经济纠纷超出援助范围被婉拒。

  陈龙鑑说,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对符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条件的申请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讨薪案件更是免于经济审查。申请人可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线上平台提交申请,即可得到热情周到的服务。但是,如果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无法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

  蔡某在从事搬运木头工作时,因堆积的木头过高,不慎被砸伤右踝关节,后被立即送往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待伤情稳定后,他向福建某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等级、误工、护理依赖程度及后续医疗费用鉴定。经依法鉴定,该鉴定所提出蔡某伤残程度属十级、误工期180天、护理期60天、后续医疗费用约2万元的鉴定意见。事故发生后,蔡某及其家属多次要求责任方承担住院治疗费及因事故发生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但未能得到及时解决。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蔡某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市法律援助中心核实,蔡某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受理此案后,该中心指派福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某、郑某为蔡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蔡某之所以能想到法律援助,这和我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宣传息息相关。”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运用各种形式各种手段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通过典型案例解析、大家说法栏目、法润莆阳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严把援助案件质量关

  我市每年从已办结的民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抽取案卷作为评估对象,以一案一评的方式,从案件事实的了解、办案思路的针对性和逻辑性、庭审的准备及技巧、法律文书的规范严谨性、法律论证的清晰严密性和完成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多个方面逐项、逐条评估,从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的全过程考察承办人的业务能力和执业素养,发现律师在办理援助案件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黄金重律师说:“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是法律援助取信于民的根本。”

  市司法行政机关还综合运用庭审旁听、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和定期回访法援受援人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2024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庭审旁听达到当年度已结案件的20%,征询办案机关意见达到当年度已结案件的30%,回访受援人达到100%,受援人满意率达到99%以上。郑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