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福兴页岩淤坭制品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甘富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书
日期:08-25
2026年6月,我公司在中山市大涌镇安堂村大西围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已停止生产,对以上违法行为我公司(及我本人甘富才)深感愧疚。我公司(及我本人)对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正常运转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中山福兴页岩淤坭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甘富才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