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中山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七批群众举报件5件(来电1件,来信4件),列为重点件1件。涉及水2件、大气1件、噪声1件、固废1件。其中,火炬开发区1件、五桂山街道1件、民众街道1件、阜沙镇1件、小榄镇1件、市直部门1件。部分交办件存在多个承办单位,承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到市相关部门及镇街办理。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到市相关部门及镇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