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长河饲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梁伟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书
日期:04-08
2026 年 2月3日,我公司在中山市东升镇为民路152号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锅炉废气排放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在原有一套炉内脱硝设备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套炉外脱硝设备。另外对锅炉本体内部炉墙及外部保温进行修补,对布袋除尘设备重新彻底清理及维护保养工作。 对以上违法行为我公司深感愧疚,我公司对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正常运转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中山市长河饲料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