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胜丰针梳织染整厂有限公司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书
日期:03-30
2025年09月28日,我公司在中山市阜沙镇埠港东路97号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新购了先进的治理设施降低了排放量达到法规要求标准,对以上违法行为我公司深感愧疚。我公司对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厉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
二、全公司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排放达标。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消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中山胜丰针梳织染整厂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