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陈礼文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傅东江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花乙枫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侯艺喆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姿雅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傅东江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花乙枫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侯艺喆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姿雅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