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因挂职期满,接受杨海东辞去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有关职务变动情况报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因挂职期满,接受杨海东辞去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有关职务变动情况报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