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华、林雪萍是位于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108卡之一的房屋产权人,于2024年6月7日与中山市菲闻商贸有限公司(聂茵茵)签订了租赁合同,将该房屋租给其作为中山市菲闻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聂茵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D7MA0G58的经营场所。现声明解除与中山市菲闻商贸有限公司(聂茵茵)签订的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的使用权。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志华、林雪萍
声明人:张志华、林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