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5日裁定受理广东科捷龙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捷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12日指定广东弘力律师事务所担任科捷龙公司管理人。经管理人查明,科捷龙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管理人已根据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财产分配方案(一)、(二)完成分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6日,作出(2023)粤2071破32号之八民事裁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宣告科捷龙公司破产,并终结科捷龙公司破产程序。 广东科捷龙机器人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