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杨雪燕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王梅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免去其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梅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免去其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