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朋、李新海是位于中山市东区兴文路100号远洋城天骄花园2幢(首层之一、二层之一)的房屋产权人,于2023年9月25日至2029年9月25日期间,将该房屋租给刁维静作为中山市华唐曲凤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刁维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BX3LDG48的经营场所。现声明解除与刁维静的租赁关系,收回该房产的使用权。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少朋、李新海
声明人:李少朋、李新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