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殡仪馆关于处理无人认领遗体有关事项的公告
日期:07-01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遗体火化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粤民福〔2005〕50号)及广东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粤民函〔2023〕296号)相关规定,现就处理无人认领遗体有关事项进行公告。请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在公告期内(60个自然日)到我馆认领遗体并办理延续保存、火化或其他处理手续。逾期不办的,我馆将按有关规定对遗体(具体名单请扫下方二维码)进行处理。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0)88819340、88814120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沙石公路2号
工作时间:上午8点至下午4点、节假日照常上班
中山市殡仪馆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