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开发的碧朗花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66个摩托车位(“071号--127号摩托车位”、“258号--266号摩托车位”)建筑面积合计238.35平方米,是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碧桂园智慧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本项目该66个摩托车位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所收取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优先用于该66个摩托车位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中山市碧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