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阮碧婵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免去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向良平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免去其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周玲兰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向良平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免去其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周玲兰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