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收缴VIVO手机1台、“藤县朝阳008”船舶及“三无”船舶18艘、冻品535.64吨,并制发拱中关缉收字〔2025〕1号《收缴清单》。现依照该《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收缴清单予以公告。 2025年2月7日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