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王鹏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谢劲东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任命胡圣开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卓靖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谢劲东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任命胡圣开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卓靖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