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阮玉莲与被告陈玉顺人格权纠纷一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2071民初17964号生效判决认定本人陈玉顺辱骂了阮玉莲,侵犯了其人格尊严。本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特向阮玉莲表示真诚的歉意,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行为!请原谅! 致歉人:陈玉顺 2024年11月5日
致歉人:陈玉顺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