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因工作岗位变动,接受李捷辞去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代表职务,接受张义强辞去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有关职务变动情况报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因工作岗位变动,接受李捷辞去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代表职务,接受张义强辞去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有关职务变动情况报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