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马军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逵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杜万枝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旭桂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古镇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逵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杜万枝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旭桂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古镇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