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李原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罗再红的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赵婷的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罗再红的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赵婷的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