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投资、开发的剑桥郡A04区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9957.44平方米),本公司自愿移交给全体业主,作为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因本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公司现将其移交给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沙溪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由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和使用。移交后,本项目防空地下室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在扣除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成本与费用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共有收益优先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日常维护,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中山雅居乐雍景园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