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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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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就宏福苑火災提259項檢控

日期: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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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訊】記者馮仁樂報道:屋宇署就去年11月26日大埔宏福苑火災所涉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向兩間公司及4名人士提出合共259項檢控,包括涉嫌准許或授權在進行建築工程時使用欠妥或不符合建築物條例條文的物料、准許或授權進行建築工程,而檢驗或工程進行方式導致有人受傷及財產損毀、沒有妥善監督修葺工程等。

涉鴻毅宏業兩公司及四人

兩間被起訴公司分別為宏福苑維修工程的工程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鴻毅),及工程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宏業)。四名被起訴人士分別為鴻毅的董事黃俠然及該公司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吳躍,以及宏業的兩名董事侯華建和何建業。

署方表示,檢控包括涉嫌准許或授權在進行建築工程時,使用欠妥或不符合建築物條例條文的物料、准許或授權進行建築工程,而檢驗或工程進行方式導致有人受傷及財產損毀、沒有妥善監督修葺工程等。

發言人表示,調查顯示,工程顧問公司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沒有妥善監督訂明修葺,及沒有確保該建築物安全或已被致使安全;而工程總承建商及工程顧問公司在工程進行期間,涉嫌准許或授權使用非阻燃的棚網及帆布、非阻燃的發泡膠板遮擋窗戶,以及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的窗戶,開設俗稱「生口」的開口,並以非阻燃物料作掩蓋,令火勢迅速蔓延,並阻礙逃生,最終導致嚴重傷亡。

署方又指出,宏業於今年初通知屋宇署該公司不再擔任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因此署方於今年2月按建築物條例將其從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中除名。除名並不免除該公司及相關人士在建築物條例下的刑責及其他法律責任。此外,不論涉事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有否被法庭定罪,屋宇署亦會轉介予相關專業人士紀律委員會考慮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