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17日宣布,自2026年9月1日起,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全釩液流電池按照2%稅率徵收消費稅;自2027年9月1日起,對上述電池產品按照4%稅率徵收消費稅。自2027年4月1日起,對光伏電池按照2%稅率徵收消費稅;自2028年4月1日起,對光伏電池按照4%稅率徵收消費稅。
此次政策調整之前,中國自2015年2月1日起對電池徵收消費稅,適用稅率為4%,同時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和全釩液流電池等7類電池免徵消費稅。
享受政策優惠的七類電池應用於多種生產生活場景。比如,鋰原電池可用於智能表計、智能安防等領域;鋰離子蓄電池較為廣泛應用於純電動汽車等新能源汽車;太陽能電池可應用於大型地面電站等。
近年來,中國電池產業競爭力快速提升。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如今的產業形勢已經發生了較大變化,新技術新產品不斷湧現。如果不及時調整稅收政策,既無法發揮稅收優惠政策的精準調節作用,也不利於電池行業的健康發展。此次政策調整,有利於促進資源的高效利用、減少環境污染,也有利於引導產業結構合理調整,促進產業轉型,整治「內捲式」競爭。
業內人士則稱,總的來看,此次政策調整順應中國電池產業發展形勢變化,有利於促進電池行業健康高質量發展,推動行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