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整治惡意搶註等亂象新修訂商標法明年起施行
日期:06-30
【香港商報訊】近日,中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商標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商標法共9章87條,聚焦商標領域突出問題,明確商標工作的總體要求,規範註冊,優化授權確權程序,強化管理,加強專用權保護等。
據悉,針對近年來頻發的「心機商標」誤導公眾、擾亂市場的突出問題,新法補齊制度短板、細化監管規則、加大懲處力度。
新法明確,以誤導公眾的方式使用註冊商標的,由負責商標執法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違法經營額5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可以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
報道稱,為遏制商標惡意投訴、碰瓷牟利及囤積註冊,新規嚴控註冊入口:不以使用為目的、明顯超出正常經營需要的申請不予註冊,違者警告並處10萬元以下罰款。註冊商標無正當理由連續3年未使用的,可予撤銷;侵權訴訟中,被控方提出未使用抗辯時,權利人須提供3年內實際使用證據。代理機構須報備從業人員信息,明知屬囤積仍代理的,承擔法律責任。新法增設馳名商標境外確認條款,便利企業海外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