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香港商报

測試30款發聲發光玩具消委會:近半不符安全標準

日期:06-05
字号:
版面:A04       上一篇    下一篇

【香港商報訊】記者萬家成報道:家長為子女挑選兒童玩具時,往往容易忽視其發聲及發光功能背後隱藏的潛在健康風險。消委會昨日公布30款玩具的測試結果,發現約五成樣本於音量安全、電池室設計或標示警告字方面等都未能符合標準,整體情況不太理想。消委會已將未能符合標準要求的樣本資料轉交海關跟進。

消委會表示,測試涵蓋30款具備發聲及/或發光功能,並以乾電池驅動的電玩具,款式包括手提電話、電子琴、對講機、寵物小狗、手槍、火車等,售價介乎28至399元,主要購自玩具零售店、百貨公司及兒童用品店。消委會解釋,兒童的聽覺系統尚在發展階段,若玩具在使用時發出過高聲響,可能會引致不適,甚至對兒童的聽力構成影響。

一款電子琴音量或損兒童聽覺

結果顯示,其中一款電子琴玩具在音樂模式、即按琴鍵彈奏或播放琴身預設音樂時,於50厘米距離量得的平均聲音水平為83.6分貝,該產品隨附的咪高風,在語音模式下量得的平均聲音水平為85.3分貝,兩者皆超出桌面玩具第一風險級別所訂定的80分貝上限,未能符合標準。至於其餘29款樣本,則通過考歐洲玩具安全標準EN71-1的要求和測試,在結構、機械和物理性能方面均屬安全。

電氣安全性能測試方面,有8款則在電池室結構方面未能符合標準要求,或增兒童觸電風險,而且欠缺電玩具安全標準所要求的部分警告字句。

此外,22款具備發光功能的樣本,其發光部件量得的亮度及光輻射水平均符合標準的要求。不過,當中3款具備閃光功能的樣本,可能引發光敏性癲癇的潛在風險,惟未按標準作警告標示。另有4個樣本未有提供製造商、進口商及供應商的全名及/或在本港的地址。消委會已將未能符合標準要求的樣本資料轉交海關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