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左二)、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右一)、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右二)等在特區政府總部會見傳媒,交代大埔宏福苑宏志閣後續安排。中新社
特區政府今年2月公布宏福苑長遠居住方案,包括收購七座受火災影響的大廈業權,但該方案不適用於未被火災波及的宏志閣;特區政府表示,需宏志閣業主達到高度共識,將會再進一步探討。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訊】記者李銘欣報道:政府昨日交代大埔宏福苑宏志閣的後續安排,宣布若在今年6月30日之前,有不少於75%宏志閣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的信件,政府提出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就會正式開放給宏志閣的業主。至於收購價等安排,與之前適用於其餘7座的方案內容基本一致,估計總收購成本約10億元。多個政團及議員對此安排表示支持,並認為是「情、理、法兼備」,體現對災民持續關懷。
料宏志閣總收購成本約10億元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已接觸宏福苑A至G座近99%居民,當中75%表示接受收購,24%還在考慮,1%表示目前不打算接受收購建議。她續說,77%宏志閣居民表示,若能夠獲納入長遠居住安排方案開放範圍,他們會接受收購建議,14%表示仍在考慮,9%則表明現階段不打算接受。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稱,在大埔宏福苑火災中,未被波及的宏志閣業主,已經達成高度共識;政府決定,若最少有75%業主在6月30日或之前,確認將業權賣給政府,當局會將其餘7幢大樓的收購方案,一併開放給宏志閣業主。
黃偉綸續說,雖然宏志閣未被大火損毀,但不少業主有種種憂慮,包括要處理大廈公契的修訂,亦要承擔相對高昂的維修費,以及可能大幅上升的管理費;另有不少業主反映有心理陰影,亦擔心物業價值減損,未來若要賣樓,買賣手續將面對難以克服的困難。他又表示,政府明白宏志閣業主的訴求,亦體諒他們面對的困難,強調處理後續安排時會尊重私有產權,但若業主達成高度共識,政府會回應訴求,作出合理介入。
政府不排除特別立法收回餘下業權
被問到如果有宏志閣及其他7座宏福苑業主堅持不接受收購建議,當局會否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業權。黃偉綸說,政府看過目前的相關法例也不適用,不排除稍後階段需要通過立法方式、特別立一條法例收回餘下業權。他強調,任何立法工作都必須符合基本法第6條和第105條,大原則是必須保障私有產權,收回財產時必須提供賠償。
房屋局解說專隊今天起會向居民說明收購方案的細節,當局預料宏志閣合共248個單位,總收購成本約為10億元。
各界稱收購方案「相當人性化」
行會成員、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主席林正財指,將宏志閣納入收購方案是「相當人性化」的處理,從人道及居民心理健康角度出發,認為公帑「用得其所」。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分別有宏志閣居民向他反映擔心將來要面對外牆再維修、不能成立業主立案法團而變成三無大廈等問題。他呼籲宏志閣居民要團結一致,達成共識。
民建聯主席陳克勤欣見政府秉持原則,在宏志閣業主展現高度共識後,積極落實延伸收購安排,認為此舉不僅能統一處理屋苑日後的公共空間及大廈公契等管理難題,有助整個宏福苑社區重建工作,達致長遠穩定。
立法會議員、G19召集人霍啟剛表示,政府剛公布的宏志閣收購方案,回應了大部分受災業主的訴求,是務實與關愛兼備的方案。因此,霍啟剛表示全力支持當局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