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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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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推專屬法例提速北都建設

日期: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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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指出,法例草案要力爭今年內獲得通過,以推動北都建設提速、提質。中新社

為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發展局提出訂立北都專屬法例。

【香港商報訊】記者鄺偉軒報道:為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發展局提出訂立北都專屬法例(下稱「法例」),包括簡化北都內非保育地帶的規劃申請程序、加快收回土地補償支付,以及在指定地區成立法定公司等。條例將從下周二(3月24日)起至5月22日展開為期兩個月的諮詢,爭取草案於今年內獲立法會通過。

對此,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指出,法例要力爭今年內獲得通過,以推動北都建設提速、提質。發展北都不僅是為市民提供更多居住空間,更關鍵的是通過先進產業和新質生產力發展,帶動香港多元發展,優化產業結構。他強調,北都規劃和地政程序要「拆牆鬆綁」,進行彈性地動態規劃,運用各項便利措施加快工程進度,通過人流、物流、資金流、數據流跨境流動協助產業落戶。

簡化規劃程序 縮短審批時間

現時,發展建議提交城規會後,一般需時兩個月審批;若需修訂圖則,則至少需時9個月。為簡化流程,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可透過規劃許可申請直接審批,毋須再提交修訂圖則申請。

文件強調,簡化規劃申請程序不適用於自然保育區、郊野公園及綠化地帶。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綠化地帶具生態價值,且不少墓地位處其中,為避免引起爭議,未有納入簡化範圍。

即使非保育地帶可簡化申請程序,發言人強調,申請人仍須完成交通及環境影響等技術評估,並證明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負面影響,城規會將繼續嚴格把關。

臨時用途延長 提升投資彈性

就北都範圍內的「市區及新市鎮」,發展局建議將「臨時用途」期限由最長5年延長至7年;至於「鄉郊」大綱圖,則建議由最長3年延長至7年。發展局表示,冀為短期批出的用地提供更大彈性,讓企業有更大信心作長遠規劃及投資。

若涉及「祖堂地」,發展局建議賦權地政總署署長,即使未獲祖堂全體成員一致同意,仍可向祖堂註冊司理支付補償;如個別成員有反對意見,可循法律途徑提出申索。

加快收回土地補償方面,發展局建議於指定情況下,將法定處理時間限制為3個月或6個月,以減少政府因延遲支付而需承擔的利息,並提升補償安排的確定性。發言人表示,暫未有節省利息的具體估算。

放寬創新建築技術應用

為便利採用創新科技及新式建築材料,發展局建議,如項目採用國家或其他先進地區的相關技術,在毋須證明「情況特殊」下,政府可考慮批出變通或豁免。

發展局亦建議簡化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申請程序及要求。考慮到北都部分「產業主導」新發展區(如洪水橋、新田科技城、牛潭尾、流浮山及新界北新市鎮)及主要運輸基建項目具迫切時間表,建議容許申請人靈活調配機動設備的種類、數量及使用時間,並將許可證有效期延長至1年,以減少申請次數。

暫不設「日落條款」

對於會否設立「日落條款」,發言人表示曾作考慮,但由於北都發展涉及產業引進及招商引資,屬長遠安排,現階段不宜設立,待發展成熟後再作檢視。至於可縮短多少發展時間,則暫難估算。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兼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總監葉文祺表示,若審批期可由現時逾9個月大幅壓縮至兩個月,個別產業項目有望提早近一年落地。他亦認為,政府應盡快公布具體且可量化的「提速指標」以增強市場預期,並指出單靠土地平整不足以成事,政府須建立更清晰的公私營合作(PPP)模式,提升私人資本參與誘因。

李家超昨還指出,「十五五」規劃綱要涉港澳部分明確提出「加快北部都會區建設」。他強調,政府將全速推進相關工作,確保各項決策與措施兼具質量與效果,呼籲社會各界共同支持。

北都專屬法例草案涵蓋六大建議

●簡化城市規劃程序

●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的補償

●便利採用創新的建築技術安排

●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及要求

●便利及管理跨境要素流動

●就指定地區成立法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