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盧偉報道:3月10日,全國人大代表、廣東高院院長張海波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介紹,前海法院通過引入3家香港調解機構,並聘請35名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及21名域外律師資格人士擔任調解員,創新性地融合了內地「評估式調解」與香港「促進式調解」的特點,形成了「促評一體」的新機制。截至去年底,該機制已調解商事糾紛484件,其中202件達成和解,成功率為42%。
張海波認為,灣區發展的基礎在於規則的統一,產業的繁榮則有賴於法治的保障,司法領域的有效銜接是激發灣區發展核心動能的關鍵舉措。
公正高效、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機制,是衡量大灣區營商環境的重要指標,也是保障企業安心發展的關鍵因素。糾紛解決的效率與質量,直接影響區域對企業的吸引力及企業的留存意願。為此,廣東法院致力於打破法域與地域限制,構建「訴訟+調解+仲裁」一體聯動的跨境糾紛解決體系。此外,自2024年5月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後,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深圳前海法院、橫琴法院開始試點引入7家港澳調解組織參與跨境糾紛解決。截至當前,這些組織已成功調解案件461宗。
司法協助的順暢程度直接影響着區域融合的深度。張海波介紹稱,相關工作已實現從「個案探索」到「制度常態」的升級。橫琴、前海、南沙三家自貿區法院獲准與澳門終審法院直接開展司法協助,案件辦理周期因此平均縮短80%,顯著提升了大灣區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