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慧琼透露,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中輯錄了非常多有關環境生態的法例。
【香港商報訊】兩會採訪組北京報道: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香港代表團昨早於人民大會堂香港廳舉行全體會議,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多名代表於會上發言,大批來自內地、港澳的記者前來採訪,場面十分熱鬧。
香港中聯辦主任周霽出席當天的會議。會議由香港代表團副團長陳勇主持。
香港要與灣區城市加強對接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慧琼表示,今次全國人大會議審議的三部法案都非常重要,對於日後的規劃和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香港作為建設「無廢灣區」的其中一座城市,一直與大灣區其他城市有溝通和對接,相信政府和民間也會持續加強工作。
陳曼琪代表表示,法典堅持全面依法治國要求,把國家發展規劃制度化、法治化,有利凝聚力量,將優勢轉為戰略發展,持續監察和評估,確保國家發展規劃的連續性、穩定性,統籌發展和安全,並在國家發展規劃上,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亦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
黃玉山代表表示,法典是全面和完整的環保法律,但罰則仍較輕,對於嚴重違規違法企業的阻嚇性不足,建議加強罰款力度。
林至頴代表建議,在法典中增設大灣區生態協同條款,鼓勵在大灣區污染防治和近岸海域保護等方面,探索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
姚祖輝代表表示,支持審議通過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把雙碳目標、應對氣候變化從承諾變成法律制度,為香港綠色發展帶來新機遇。
香港綠色發展迎來新機遇
陳振英代表表示,法典對香港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亦具有重要指導作用。香港作為亞洲綠色金融中心,可積極與草案銜接,提供示範和參考。
鄺美雲代表表示,法典的重大意義是由分散到統一,標誌着國家環保立法從「分散型」轉向「體系化」「法典化」。她說,將《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分散法律統一整合,有助提升法律適用權威性。
梁美芬代表指,香港要好好把握國家發展綠色經濟的大機遇,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綠色金融等領域發揮更大作用。
黃錦良代表表示,必須深刻領會生態環境法典的精神,支持並配合特區政府環保工作,積極參與美麗中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