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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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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中亂港首惡分子黎智英判囚20年

日期: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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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黎智英被裁定為各項串謀幕後主腦和推動者,判總刑期20年。圖為黎智英由囚車押送。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訊】記者戴合聲報道:昨日,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家公司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案件在香港量刑裁決。香港特區高等法院當日宣判:黎智英因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判監禁20年;其他8名被告分別被判囚6年3個月至10年。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黎智英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會依法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

(尚有相關新聞刊A2版)

其他8被告分別判囚 6年3個月至10年

本案中,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被告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根據原訴訟法庭當天頒下的判刑理由書新聞摘要,第一項控罪是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法庭經評估後裁定有關的串謀屬於最嚴重級別,就黎智英,法庭採納21個月監禁作為量刑起點。第二及第三項控罪,即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法庭認為有關串謀不僅經精心策劃,且是早有預謀的,並涉及使用網上平台,觸及本地及海外受眾。第三項控罪中各方的活動在香港境內和境外進行,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的呼籲,無論是公開進行或者隱晦行事,都確實促成外國政府針對香港特區以及針對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官員採取上述措施。就第二及第三項控罪中的每項串謀,法庭採納15年監禁作為量刑起點。

法庭裁定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故此將其量刑起點提高,第一項控罪定出監禁23個月的暫定刑罰;就第二及第三項控罪定出監禁18年的暫定刑罰。考慮黎智英的求情後,接納其高齡、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等因素,對量刑作出扣減,考慮總刑期原則,總刑期為20年監禁。

同案受審者還有8人,各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部分被告出庭作證。至於公司被告,合共被判罰款港幣300萬4500元。(詳見列表)

特首:黎被重判彰顯法治大快人心

「黎智英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李家超表示,黎智英長期利用蘋果日報荼毒市民、煽動仇恨、歪曲事實、蓄意製造社會對立、美化暴力,公然乞求外部勢力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犧牲人民福祉,賣國禍港,損害國家和香港特區利益,罪證纍纍,罪有應得。該案鐵證如山,證實了黎智英的反中亂港主腦角色,其行為齷齪無恥。

李家超強調,黎智英案是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後第一宗獲判罪成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該案獲判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要里程碑。香港國安法彰顯「定海神針」作用,告誡危害國家安全的歹毒之徒難逃法網,必被依法嚴懲。特區會繼續堅定不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特區政府發言人昨表示,黎智英的歹毒圖謀跨越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後,目的是勾結外部勢力,損害中國和香港特區的利益、市民的利益,他無恥地充當外部勢力的爪牙,危害國家安全。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會依法充公黎智英罪行相關財產。

港府強烈譴責

外部勢力抹黑法庭判刑

昨晚,針對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政客等藉黎智英案對香港特區作出污衊抹黑和攻擊,甚至詆毀法庭依法獨立作出的裁決和判刑,特區政府表示堅決反對此等卑劣行徑,並予以強烈譴責。

特區政府表示,黎智英案是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後第一宗獲判罪成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要里程碑。香港國安法彰顯定海神針的作用,告誡危害國家安全的歹毒之徒難逃法網,必被依法嚴懲。

特區政府重申,香港特區將繼續肩負憲制責任,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並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促請各方認清客觀事實,停止任何毫無根據的惡意攻擊。